3月15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风险管理高级研讨会暨金融风险高管CRO专业交流会(2015年第1期)”在苏州校区国际学院成功举办。本期研讨会主题为“巴塞尔协议三修订与巴四展望:中国的挑战与应对”。中国银监会审慎规制局王胜邦副局长等30位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的顶级专家以及知名学者参加了此次年度会议。
国际学院副院长、金融风险管理学科负责人陈忠阳教授向参会嘉宾介绍了国际学院自2013年夏天以来开展的金融风险管理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并回顾去年举办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风险管理学科首届GAB&GEC会议的情况。他希望每个季度都可以在苏州校区召开高水准的专业研讨会,在促进学科的发展的同时,也促进学术界跟业界的交流。
陈忠阳教授和博士生李丽君做了针对巴塞尔协议三修订稿观点的主题发言。在演讲中,陈忠阳教授着重指出巴塞尔协议修订的逻辑脉络、技术框架以及中国银行业的资本问题。随后,陈忠阳教授还将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风险管理专业提出的《对巴塞尔委员会信用风险标准法修订的建议》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希望与会业界专家可以给出建议和看法。
中国银监会王胜邦副局长发表了详细的评论。王胜邦副局长指出,银监会对国际规则非常重视,在巴塞尔协议三的每个规则里面都有银监会工作组参与。巴塞尔协议三修订的改革有三个目标,第一个是简单性,第二个是可比性,第三个是风险敏感性。同时,王局长还简要介绍了巴塞尔风险加权资本计量框架的演进过程、总体改革方向以及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话题。
参会专家进行了专业的交流讨论。浦发银行资本管理高级法办公室主任赵先信先生提出,国内银行在实施巴塞尔协议三时还需投入更多工作,他希望国内的内评法标准法在技术上可以进一步明确。同时,他也提到了经济周期对于银行各项风险指标的影响。恒丰银行首席风险官俞勇先生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提到有关资本率的具体指标问题,以及希望可以在资本测算方面保持一定的简单化。平安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孙骞先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到在标准法中,银行业对资金同业的风险权重影响是非常大的,他希望监管当局可以适当调整比例,服务中小银行。
最后,来自几家农商行、重庆银行的首席风险官以及来自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均发表他们对巴塞尔协议修订的展望和自身银行存在的问题和难处。
金融风险管理硕士班同学参加了本次会议,并表示收获匪浅,将会积极思考专家们提出的观点,努力对学科前沿知识进行研究。
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是国际学院为适应金融行业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对现代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紧迫需要,整合国内外金融业界一流的风险管理专业资源打造的优势专业,首届硕士研究生于2014年9月正式入学。国际学院对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的教学培养给予了极高重视,该学科由国际学院副院长陈忠阳教授亲自组织领导,在院长朱信凯教授的大力支持下,邀请数十位国内外一流业界专家建立了“金融风险管理学科建设全球顾问委员会(GAB)”和“风险计量与建模全球专家组(GEC)”,组建了校内和业界联合教学和导师团队,推行自主性学习型学习研究生培养新模式,着力培养学生业务分析、风险建模、IT操作、英语语言和专业沟通五大核心技能,推动“联合教学、应用研究、实习基地、就业推广”一体化建设,致力在金融风险管理领域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人才培养基地、应用研究高地和行业智库机构。